张燕民 首席律师
概要:执业18年,硕士学历 高级职称,持有律师、房地产估价师、高级经济师、房地产高级咨询师等.....

· 张燕民律师为某温泉游泳中心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更、债权转股权等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张燕民律师担任某投资公司“某花园” 项目的全程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开发运作、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 张燕民律师为某房地产公司、香港某投资集团、香港某公司股权抵押、项目融资提供金融、房地产全程法律服务;
·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国际花园” 项目的全程法律顾问,为项目全程开发运作、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 张燕民律师受聘担任某上市企业所属的大型国有房地产公司首席法律顾问,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0亿元,土地储备近130万平方米,开工建筑面积近75万㎡,总投资额近30个亿;
·张燕民律师为上海某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无锡某房地产公司私募债权融资提供专项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问人民币2亿元;
·张燕民律师为郑州某房地产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私募股权融资、股权并购提供专项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标的额为人民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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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套公积金成
发布日期:2014-01-18   查看次数:1256次

       在我国很多城市,“套取公积金”已成为半公开的地下产业。不仅街头“提取公积金”广告屡见不鲜,在百度搜索“提取公积金”关键词,也可以发现大量协助缴存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信息。上海房地产律师

  作为我国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改善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现实中,“低存低贷”、“强制储蓄”的住房公积金在降低部分缴存者购房成本的同时,也面对着“劫贫济富”、“劫贫济贫”的争议和花样百出的非法套取。对此,专家指出,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现实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不仅应严厉打击非法套取,也应统筹设计,增强各地公积金统筹程度,并通过拓展投资、投资收益反哺、“限高保低”等多项措施,确保更多中低收入缴存者享受制度红利。上海房地产律师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许多公民基本信息都未能联网,对于一些非法套取行为,虽然能通过实地考察、实地调档等方式予以遏制,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太高。除此之外,确实有一些套取方式游走在法律边缘,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监管,这都是很现实又亟须解决的问题。上海房地产律师

  专家表示,尽管在现实中出现了花样百出的非法套取行为,但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20年的实践中,仍然体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上海房地产律师

  据了解,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主要用于支援“房改”、“危改”。以最早一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天津市为例,1992年5月,在天津市建设资金奇缺的情况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河西区平改办、天津起重设备厂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1000万元和100万元。截至2000年底,中心已累计向总面积4900多万平方米的1400多个项目投放建设资金110亿元,占“八五”、“九五”期间天津全市住房建设资金的四分之一。在住房公积金的支援下,著名的大片危改项目谦德庄、春华里得以顺利完成,华苑、梅江等大片居住小区也得以启动。上海房地产律师

  随着“房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住房公积金的主要职能也演变成支持职工住房贷款以及支援保障房建设。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从源头上建立起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机制,促进了住房的公平分配、公开分配和按劳分配,有效避免了福利分房时代的诸多弊端。上海房地产律师

  同样以天津为例,截至2012年底,天津全市共有3.8万家单位235.9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543.1亿元,向56.8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94.8亿元。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有效减轻了职工的贷款负担。另外,在保障房建设方面,1997年,天津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建设廉租房———普康里;2010年,天津市成为全国首批28个试点开办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城市之一,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共向秋丽家园、秋怡家园、民盛园、天欣家园四个公租房项目发放贷款12.3亿元。通过支援保障房建设,解决了大量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社会效益非常显著。上海房地产律师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低存低贷”政策,暗藏多重问题。业内人士认为“低存”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缴存者的收益过低,而这个问题首先源于公积金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按照现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增值途径只有三种:第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赚取存贷利差;第二是存在银行作中长期存款;第三则是投资国债。而这三种增值渠道,根本无法保证较高的收益水平。在保障“低贷”的背景下,就更难实现“高存”。上海房地产律师

  这种制度设计,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的初期应该是出于对职工个人收益的保护,因为业务收入必须先分配了职工的存款利息,才可计算“增值收益”,哪怕没有“增值收益”,也必须先分配职工个人存款利息。但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这种设计不仅与保护职工个人存款收益的目的越离越远,甚至起到了“损害”的作用。上海房地产律师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低存低贷”的运作模式产生了很多弊病。首先,住房公积金投资过于低效,导致大量沉淀资金长期处于贬值状态;其次,缴存者缴存收益过低,且与住房公积金投资收益几乎无关,这一方面致使缴存者不支持拓展公积金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导致社会上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愈演愈烈。上海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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